2015年11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行为规范,要求金融机构充分尊重并自觉保障金融消费者的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受教育权、信息安全权等基本权利,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这是首次从国家层面对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进行具体规定,强调保障金融消费者的八项权利。
作为平安金融服务旗下的贷款品牌,平安好贷一直以来都坚持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切实落实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理念贯彻到公司业务的流程中去。
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任重道远,平安好贷不断强化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责任,以切实行动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金融市场健康可持续运行。为了提醒金融消费者注意保护自身权益,平安好贷建议消费者在使用金融服务的过程中,通过做到以下三点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1、首先要选择持有相关金融许可证的金融机构,通过政府渠道核查相关金融机构是否具备金融服务经营资质,以免自身遭到非法金融活动的侵害。
2、其次要选择正规的金融服务销售渠道。在正规营业场所使用金融服务才能有效保障自身权益,消费者在通过金融机构官方渠道购买金融产品时,可通过录音、录像保留相关证据。
3、消费者应注意核查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的从业资质,防范诈骗风险。在面对不明人员时,谨慎提供个人金融信息,面对不明链接不点击,不向不明第三方转账汇款。
此外,在出现金融纠纷时,消费者应选择正规投诉渠道反映问题。当发现自身金融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时,消费者可以通过金融机构或监管部门投诉渠道反映问题,依法合理维护自身权益。同时也要小心“代理投诉”等诈骗行为。
金融行业快速发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将面临更多新挑战。未来,平安好贷将继续加强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重要意义及其紧迫性的认识,并尽早从多方面进行尝试和努力,不断推动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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